遗失如果没有补办和登报声明作废,或者只补办未登报声明作废,一旦被他人冒充作案的或进行民事活动,都必将会给本人带来麻烦,甚至会因为本人未登报声明作废,而被追究法律责任。登报挂失就是起了一个告知作用,失主不承担遗失后被人利用所产生的各种民事责任,遗失者按法律规定进行刊登报纸声明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。 [2]
登报主要有两个目的: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,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;对该被丢失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。因此,刊登遗失申明应该及早办理。
公章,名章,财务章以及营业执照遗失,国税税务登记证,税务登记证,银行,组织机构代码证,信用机构代码证,公司注销,公司减资,公司清算,公司吸收,公司分立,公司合并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这些企业丢失,登报声明遗失或是声明公告。
登报声明有何作用,我国有什么相关的法律?
登报声明一般用于遗失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。
一、维护社会正常交易秩序。登报声明后,相关作废,不给违法犯罪可乘之机。
二、登报人免除相关法律责任。登报声明后,可以免除被冒用产生的法律责任。
三、行政机关免责依据。登报声明后,行政机关可以放心补办相关,避免承担相对人虚假遗失而误发的责任。